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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加快浙江金融发展战略转型 2007-11-6 10:16:00
coolke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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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步伐的稳步迈进,浙江金融业必须主动适应浙江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现实要求,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各项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

    ☆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推进金融发展方式、服务方式、调控方式和监管方式的战略转型。

    ☆推进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任务,既涉及金融全局发展问题,也涉及金融结构发展问题,需要各金融部门围绕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总体方向,共同推进,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29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报告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浙江金融业将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按照“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战略转型,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浙江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

    今后五年是浙江全面提升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必然要求金融业在有效保障资金要素投入的基础上,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心一意谋发展、促发展,着力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功能,在推动自主创新、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面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的必然要求

    自主创业和自主创新是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必须要进一步营造鼓励自主创业和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小额信贷、风险投资、私募基金、股权融资、政策性保险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渠道,使得自主创业和创新能够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便利,高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浙江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必然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以“腾笼换鸟”的思路,明确资金支持重点,深入研究不同产业、不同行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从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提升金融产品质量等方面入手,实现金融发展与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金融业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必然要求

    要做强浙江金融业,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在金融业发展的思路上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另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树立长远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金融发展环境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竞争挑战,积极开展合作,实现浙江金融业整体实力的提高和共同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五)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是防范金融风险与维护金融稳定的必然要求

    目前浙江金融机构企业定位趋同、同质竞争严重的现象依然存在,银行业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保险公司理赔支出不断增加,证券业收益不确定性加大,特别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的逐渐放开,汇率风险更加突出。必须牢牢把握浙江经济金融发展势头较好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快金融业自身发展战略的转型,通过深化改革、提高发展水平,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点

    (一)加快金融发展方式转型

    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是促进浙江金融业战略转型的基础。对浙江金融业而言,关键是要发展各类金融市场,推进金融结构转变。在金融机构体系方面,要着力改变银行业“一业独大”的局面,大力推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扩大非银行业的相对规模,形成银行、证券、保险等相互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在金融工具方面,要着重鼓励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创新,满足不同种类、不同层次融资主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在质量和效益方面,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又要注重转变风险管理模式,重塑风险管理理念,实现金融发展稳定、有序、高效、安全。

    (二)加快金融服务方式转型

    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是促进浙江金融业战略转型的核心。加快金融服务转型,核心是发挥好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实现传统金融服务向现代金融服务转变。要按照金融服务“普惠制”要求,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把“创业富民”精神落在实处,加强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分享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果。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拓展和强化对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实现“创新强省”和扩大就业的双重目标。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提高大、中、小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的满足度。

    (三)加快金融调控方式转型

    转变金融调控方式是促进浙江金融业战略转型的助推器。近年来,人民银行越来越注重运用市场化的调控工具和手段调节宏观经济金融运行,金融调控转型的步伐稳步推进。根据十七大报告对宏观调控提出的新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要加快调控方式转型,以科学发展观的“四个坚持”为重要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总行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坚持货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多个目标之间的全面协调,更加统筹兼顾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同时要引导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及时向市场主体披露信息和政策取向,引导和稳定公众预期,提升分支机构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水平。

    (四)加快金融监管方式转型

    转变金融监管方式是促进浙江金融业战略转型的保障。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着力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是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所在。着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既要不断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创新金融市场监管手段,进一步推动和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又要加强对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充分掌握跨市场金融风险的运行特点和发展趋势;更要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充分调动各类手段,更好地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特别要发挥金融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共同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快浙江金融业发展战略转型的工作重点

    (一)保障全省金融要素供给,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要抓住经济战略转型、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全省,面向未来,制定符合浙江实际的发展战略,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银行业发展战略既要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指向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合理信贷增长规模和投放节奏,保证浙江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又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大结构性调整力度,积极支持就业、助学等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证券业要积极拓宽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和扩大融资规模,满足企业直接融资需求。保险业要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市场体系运行效率

    要紧紧抓住我国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金融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要扩大市场的非银行机构参与主体,增加企业短期资金的直接融资比重。在资本市场方面,要积极参与公司债券市场,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功能互补、层次合理的资本市场体系。在保险市场方面,要积极培育保险中介机构,拓展保险业务范围、服务领域和区域,增强保险服务功能。在外汇市场方面,要加大产品创新,提高外汇市场的开放程度,稳步推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避险保值功能。

    (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把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重点的方针,按照市场化原则培育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发挥传统支农优势,提升“三农”服务水平。通过税收、提供贴息和损失补偿等政策性手段,诱导商业性金融对农业的投入。鼓励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发展。适度放松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拓宽农村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农业发展资金。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完善农村风险管理和保障机制。

    (四)推进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改革

    要加快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抢占发展先机,逐步建立与浙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在改革试点内容上,一是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发展金融业,争取设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社区银行、住房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功能性保险公司、货币经纪机构等,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二是争取实施综合业务经营,拓展金融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空间,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三是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继续鼓励更多优质的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创业投资,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构建场外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探索资产证券化试点,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四是争取全国外汇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如试行小额人民币自由兑换、逐步放开部分资本管理项目、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等。

    (五)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步伐,提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要主动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交易电子化和金融产品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加快金融电子技术发展,加大金融产品种类和服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各类金融机构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外部环境变化,以金融产品创新为突破口,推动技术创新、机构创新、制度创新等,实现业务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完善金融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创造一个有利于选拔、引进和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的环境,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能够适应业务发展的人才队伍。

    (六)加快构建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确保金融稳定与安全

    要适应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和金融运行日益复杂的新形势要求,努力构建金融安全网。一是加强各方面的监管合作与协调,发挥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避免监管缺位,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灵敏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完善风险识别和监测评估体系,提高风险预警和控制能力;三是建立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防火墙”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力量,避免风险传递和蔓延。

    (七)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长三角金融一体化

    要主动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积极参与长三角金融合作与交流,实现金融资源优势互补、功能互补和资源整合,提升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共同进行全局性规划,拆除阻碍金融资本和金融服务资源跨区流动的行政藩篱与人为阻隔,促进金融低成本、高效率地运行。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积极吸引驻沪外资金融机构进驻浙江,加速与国际接轨;同时鼓励浙江法人金融机构适时到长三角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要加快长三角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更好的合作条件。

    (八)推动金融业协调发展,发挥建设和谐社会支撑作用

    要加快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努力改善银行与证券、保险等发展严重不平衡的格局,更好地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方位服务功能。努力协调城乡金融业发展,重点发展农村金融业,完善分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挥大城市的金融资源聚集作用,提高对中小城市的辐射功能,重点要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结合部的金融服务问题。要努力协调区域金融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业务、保险市场业务等,在欠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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