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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想不通,明明说好谈不拢的话可以全额退还的,为什么现在又变成定金不还了呢?"一笔3万元的"意向金",让徐小姐从3月份烦恼至今。
事件回溯
"意向金"说好可全额退还怎么说没就没了今年3月,徐小姐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价值148万元。房产中介商告诉她,由于这一地段房源紧俏,如果你要防止被别人买走,最好先签订一份买房意向书,并交付3万元的"意向金"。见徐小姐略有犹豫,对方紧接着又表示,如果大家谈不拢,这笔钱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徐小姐这才放心了,当即与该中介签订了《委托购买意向书》,并支付了3万元"意向金"。
第二天,徐小姐在与家人一起实地查看自己看中的房子后,发现房屋的朝向不理想,就决定不买了。然而,当她向房产中介商提出返还"意向金"时,却遭到对方的拒绝。"《委托购买意向书》上很明确,如果出售方同意按照你所购买房子的总价及付款方式出售该套房屋,那么意向金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房产中介商指出,现在房子的卖家已经同意按照你的条件出售,那么你所交的意向金就自动转为定金了。按照法律规定,哪怕你反悔了,定金也是不能退的。
热点聚焦
常有消费者被"意向金"套牢近段时间,楼市再次升温,二手房交易也日渐活跃。省消保委指出,很多消费者为抢购房源,未经深思熟虑即仓促下单,导致房屋买卖纠纷频发。而在这其中,和徐小姐一样,因购房"意向金"引发的投诉量也在不断攀升。"不少消费者告诉我们,感觉一旦支付了意向金,就像被‘套牢’了。要么违心买下不是很满意的房子,要么就是‘意向金’打了水漂,像扔进河里一样,拿不回来了。"省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意向金"到底能不能返还呢?记者走访了相关法律专家。有律师指出,意向金有时候也称为"诚意金",一般来说,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处理。"按照法院判决及行业惯例,意向书中对意向金的约定以及上下家的议价是否成功,是意向金能否返还的关键。"律师表示,如果上下家的议价没有成功,那么按照规定,意向金理应返还。而如果议价成功(议价是否成功,以上下家就买卖主要条款是否达成一致或定金支付为准。一般来说,上家收到中介转付的意向金后,上下家产生定金法律关系),则意味着,如果上家不卖房需双倍返还"意向金",下家不买房也不能拿回"意向金"。
"所以最关键的,还是要谨慎下单。"律师这样提醒。
深度追踪
有些中介方在"意向金"上玩花招
针对目前房产中介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意向金"问题,记者最近跟随省消保委开展了相关调查。结果发现,目前相当多房子的卖主,是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形式在中介处挂卖二手房的,而且也无须上门提供任何相关的房产证件。"这就意味着,中介对房屋的介绍往往只是停留在卖方提供的一些信息上,而且不能确保其真实性。"省消保委指出。
调查还发现,当消费者表示对房子比较满意后,不少中介喜欢以"房源紧俏"等为由,劝说消费者先签订买房意向书,并交纳1万-5万元不等的"意向金"(而在开票时,"意向金"一般都会写为"购房定金")。而此时,由于消费者对房屋的状况并未全面了解,甚至可能连房屋的三证都没有看到,这就为后面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交易不成的话,意向金可以退的",这是一些中介业务员常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而事实上,所谓的"交易不成",仅限于卖方不同意卖房的情况,对于买方来说,并没有任何保障。相反,如果卖方同意卖房,而买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想买房时,根据合同约定,意向金就会被当做定金没收。中介这样的误导宣传,往往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还有的房产中介,口头上说消费者交付的是"意向金",在收据上却写成"定金"。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无法证明房产中介的口头承诺而吃哑巴亏。
消费提醒
要避免意向金风险你可以学学这几招
为尽可能避免意向金风险,省消保委建议:能不签"意向金协议",最好不要签。"二手房买卖中,在买卖双方确定买卖协议前,实行的是‘价高者得’。也就是说,如果你出的价够高,即使不付意向金,房子也会卖给你的。"省消保委提醒,你支付了"意向金",就很可能被"套牢"。
另外,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提供的意向金协议往往是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往往只规定了购房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而没有规定中介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对购房者极为不利。"你在充分了解了房屋的状况后,如果真的很喜欢的话,那么最好直接要求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省消保委指出,如果由于卖方市场的原因,不得不签意向金协议的话,那么建议你在签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
最后一点,你在签意向金协议时,务必仔细审核协议条款,千万不要轻信中介业务员的口头承诺。要特别注意中介口头承诺与协议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必要时,可要求中介将口头承诺写下来作为补充内容。"房屋是大件商品,很多老百姓可能是倾其一生的积蓄买房的。所以在选择房产中介时,也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房产中介。"省消保委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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